因應邊境豬肉產品檢出微量萊克多巴胺臺北市衛生局啟動專案抽驗市售進口豬肉檢驗結果皆合格

因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429日及55日公布3批自澳洲進口冷凍豬腳檢出微量萊克多巴胺(0.0010.0020.003 ppm),雖均未超過我國法定限量標準(0.01 ppm),臺北市衛生局為強化市售豬肉安全監測,於11456日即啟動「進口豬肉抽驗專案」,針對轄內超市、量販店及餐飲業等販售通路進行抽驗,共檢驗20件進口豬肉產品,檢驗乙型受體素21項(含萊克多巴胺),檢驗結果均未檢出,皆符合規定(詳如名冊)。

臺北市衛生局強調,進口豬肉之安全首重邊境源頭管理,衛生局亦持續落實後市場品質監測及原產地標示查核,並依風險管理原則滾動調整抽驗策略,倘查有產品不符規定、未標示或標示不實情形,將從嚴處辦,絕不寬貸。若檢出不符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若產品未依規定標示,包裝食品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散裝食品違反同法第25條,依同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若原產地標示不實,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可處新臺幣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善盡食安把關責任,確保供應豬肉產品符合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並依規定標示可食部位之原料原產地,以維護消費者知情權與健康安全,共同打造安心消費環境。

本次抽驗結果已公開於「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進口豬肉專區」之「肉品稽查抽驗專區」。消費者若有食品安全疑慮,歡迎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撥 02-272088897079)或上網查詢(https://health.gov.taipei/)。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因應邊境豬肉檢出微量萊克多巴胺加強專案抽驗結果名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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